首尔半导体今天宣布就首尔半导体与日本日亚公司(Nichia Corporation)侧光
LED的侵权诉讼, 美国加里福尼亚州北部的美国地方法院Chesney法官发出指令 — 否决原诉人(日亚公司)以异常案件为理由, 提出动议, 向首尔半导体索取约250万美元律师费。
Chesney法官在指令中裁定有关案件并非异常, 日亚公司所提出的索偿“并不恰当”,并特别指出, 较早前就日亚公司所谓“只会就事实根据提出索偿”(only claim of real substance), 她已经裁定不予考虑, 并就日亚公司的侵权诉讼, 批准首尔半导体提出的动议, 作出简易裁决(summary judgement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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